2013年1月10日,营山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圆满落幕。我院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我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郑恩全同志全票当选为我院院长。
郑院长在报告中指出,2012年,我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坚持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己任,注重打击与保护并重、调解与判决结合、审判与执行兼顾、制裁与疏导并举,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45件,同比增长19.7%,审执结案件2726件,同比增长18.2%,结案率为95.8 %,同比增长4.7%。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找准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服务全县大局,践行为民司法宗旨。全力配合“南北两河”治理、白塔新区建设和“南大梁”高速公路建设,协助有关单位化解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纠纷35件,促成9户拆迁户主动搬迁。共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75件,诉前调解案件362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354件,便民开庭52次,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为2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为41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近10万元,为120名贫困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2万余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8人次,化解重大涉诉信访案件9件。利用逢场天、节假日组织法官深入乡镇、社区开展法制宣传56次,接受群众咨询8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深受群众好评。三是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为主线,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为基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我院的审判质效总评估值一直保持在全省一流方阵行列。我院回龙法庭的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庭之首。多项工作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回龙法庭等19个先进集体、谢晓慧等23名先进个人在中、省、市获奖。四是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先后8次向县委、政法委报告法院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民商事审判工作,及时研究、办理审议意见,并书面报告了办理结果。对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的11件信访件和人大代表提出的1件建议案,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旁听庭审3次,监督案件执行和协助调解案件6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和检察建议案件各1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3件。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256件次。共有2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1277件案件的审理。
对今后的工作,郑院长表示,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共营山县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一是强化能动司法,在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思路。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在积极回应群众需求上有新作为。三是加强审判管理,在增强司法公信力上有新举措。四是增强司法能力,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亮点。五是提升管理水平,在强化基层基础上有新成效。为建设川东北宜居宜业中等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经济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分组审议时,人大代表们对法院的工作表示肯定,并给予高度评价。代表们认为,过去一年里,营山法院各方面工作进展良好,成绩喜人,工作报告实事求是,科学、客观地总结了工作情况;今后的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符合新时期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代表们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还提出了一些忠恳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营山法院继续抓好各项工作,努力实践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方针,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