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司法服务工程,2月28日,营山法院出台了《为营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15项生动具体、贴近民生、操作性强的措施,大力打造“平安营山”、“法治营山”,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正能量”。
在司法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一是要密切关注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与方向,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确保法院的工作思路、重心与县域经济的发展同步。二是要提前介入重点项目,从法律视角帮助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三是要完善“大调解”机制,注重纠纷诉前化解。四是要加强与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大局和谐稳定。五是充分发挥司法调研功能,积极开展司法建议。
在案件办理方面,《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慎办理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各类案件。一是要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对涉及工业园区发展和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加大司法救助和诉讼费减缓免力度,积极推行“假日法庭”、“预约开庭。二是要认真办好各类案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审理侵害工业园区发展、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刑事案件;加强案件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和判后答疑,依法调解民事纠纷;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用足用活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三是要审慎适用强制措施。谨慎冻结、划拨流动资金,审慎对法定代表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避免因强制措施不当影响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四是要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全力支持和保障工业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
在环境营造方面,《意见》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审判“五进”和法官“五下”活动。二是充分发挥重大影响或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件的引导作用,加大巡回审判、公开审判力度,扩大办案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