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法院法警大队强化“四个建设”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

发表时间:2010-12-08 00:00作者:审管办

营山法院法警大队在深入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中,认真查找司法警察队伍中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和廉洁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四个强化”,做到边学边查边改,推动了警示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执法理念不强的问题。对照典型案例,结合本院实际,认真分析和查找执法理念上的偏差,努力增强司法警察组织纪律观念和职业尊荣感、责任感。

二是强化素质建设,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以安全保障为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械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文明使用。以职能履行为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切实规范司法警察行为,确保各项职能的履行符合法律规范。做到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强化服务建设,着力解决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牢固树立对社会负责、对全院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责任意识,完善服务内容,强化服务举措,以优质、周到、文明的服务,为全院又好又快办案办公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着力解决自律意识不高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有无廉洁自律意识差、违反“五个严禁”插手过问案件、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问题,大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增强司法警察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努力构建抵御各种不良风气侵蚀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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