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法院

明责于心 履责于行——营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干部任前谈话会

发表时间:2025-03-17 14:37

2025年3月14日,营山县法院召开新任职干部集体谈心谈话会。党组书记、院长罗顺辉以自身感悟同大家分享共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作敬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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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顺辉代表院党组勉励新任职干部要认真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更大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一、坚持“干”字当头。认真实干才能体现出个人的价值,树立“不干事是最大的风险,完不成任务是最大的错误”意识。一是干在实处。坚持“务实深耕、笃学守正”理念,时刻思考怎样把案件办好、办快,怎样在审判环节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干在巧处。审执工作如何提高?怎样化解信访矛盾?如何服务党政大局?善于埋头拉车的同时,记得抬头看路。找准方法和路径,跳出思维定势,厘清思路方向。三是干在成处。学会以结果为导向,做到党组有安排,自己就有能干成、干好的信心和决心。

二、坚持“悟”字修身。用“悟”字修身,能不断精进自己。一是悟己之过。我们应该常思考自己有哪些不足?言行有什么不当?任务还有什么差距?每日反思自己,每日进步一点,就能达到逐步完善自身、成全自己的结果。二是悟人所长。不论是与同事相处还是接待当事人,学会多看人长处,并向其学习。接触修养更高、能力更强的人,是一种幸运,可能在其三言两语的点拨之间,思维就能得到开化。三是领悟意图。自觉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在日常工作中时刻对标对表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将讲政治真正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三、坚持“律”字赋身。自律,是自我约束;他律,是制度约束。自律不仅是自身言行方面,更是一种生活习惯。一是欲当有戒。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欲望,但是不能让其无限扩大,没有边界。要依法用权、依规用权,不能取之无道,更不能做有伤风化之事。钱财取之有道,不受非法之财、嗟来之食。二是做当有度。工作中要把握好度,做好平衡,要精准、适当。做人做事不能越线,违纪违法是红线,不能超越。三是行当有止。何为可为,何为不可为,应做到心中有数、清楚明白。时刻谨记党纪国法,守住自身底线,明白自己良心所在,做好价值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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